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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今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本市设置城乡老年人生活补助3年过渡期,过渡期间年满60周岁人员,有本市正式户籍、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无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自审核通过次月起,每人每月可领取80元生活补助,过渡期内老年人生活补助不做调整。2018年1月1日后,年满60周岁人员不再领取生活补助。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实施城乡老年人生活补助过渡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城乡老年人生活补助3年过渡期。过渡期内达到60周岁且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尚未领取老年人生活补助的,允许在年满60周岁的年度内参保缴费,并享受相应的养老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