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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获悉,8月1日开始实施新修订的《天津市公共汽车服务管理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消息播发后,一些市民对《标准》的补充和修订内容颇为关注。为此,天津市客管部门就“车型和车身颜色、特需座椅”这两方面内容,给予解读。
修订后的《标准》在第三章增加了“同一线路应配备同种车型,同种车身颜色的车辆”的补充规定,意义在于方便乘客乘车。目前,本市公交中途站为一站多线设置,一个站杆或候车亭下,至少有7条至30条公交线停车,初步调查,每5分钟内就会有七八条线路的车进出站,尽管每辆车都有电子路牌,但远距离或隔车相望的情况下,在站候车乘客仍不好识别是哪路车。如果同线路的车型和车身颜色统一了,识别起来就方便多了。
《标准》第三章第一节第八款明确规定“车厢内设有固定位置的老幼病残孕乘坐专席”,这是在原《标准》“厢内应喷印‘老幼妇孺乘座席’标识”的基础上修改的,并将条款位置由“标识”移放到“车辆”位置,并将“老幼妇孺”更明了地改为“老幼病残孕”。其有两点意义:一是把特需座椅作为公交车辆的专用设施固定安装,更为有指向地为特需乘客服务,并提示人们给特需让座;二是对特需乘客做出定向所指,即“老年人、儿童、病人、残疾人、孕妇”,提示人们见到上述乘客乘车时,请把座位让给他们坐。
上述两方面内容,对于提升公交服务质量,营造文明乘车氛围,都有着很重要的意义。(通讯员王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