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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进取,勤奋好学的模范
“刘涛是学习狂”,这是全院干警一致的评价。刘涛深知审判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法官必须具备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过硬的审判技能,才能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从1993年5月开始,只有中专文化程度的他开始了漫长的再学习生涯,在此后的十二年里,他用惊人的毅力,克服了工作、家庭带来的巨大压力,先后完成了法律专科、本科和研究生课程的学习,2005年7月顺利通过论文答辩,被南开大学授予法律硕士学位。在刘涛刻苦学习精神的激励和带动下,东丽法院先后有九名干警完成了研究生课程的学习,分别被南开大学、天津师范大学等高等院校授予硕士学位。
在被任命助理审判员以后,为了尽快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刘涛为自己制订了周密的学习计划,系统地学习了与审判工作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为了丰富自己的审判经验,他收集了260多件典型案例,撰写了10余万字的办案体会。在加强业务理论学习的同时,刘涛注重学以致用,把法学理论知识融入审判实践。近年来,他潜心研究、不断探索,先后撰写论文和调研文章11篇、案例分析4篇。2008年,刘涛撰写的《法院调解中诉权与审判权间张力关系研究》获天津市法院系统学术征文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