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日前,天津公安红桥警方抓获一个由4人组成的盗销自行车犯罪团伙。该团伙的“老大”因盗窃自行车已先后6次被公安机关处理,却不思悔改,还不断“改进”作案手段,最终难逃法网。
因盗车6次被抓
今年11月末,公安红桥分局刑侦八大队民警在对一起案件的嫌疑人进行审讯时获得线索:男青年高某伙同3人先后在本市河西区、河北区、红桥区等小区盗窃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并在得手后迅速销赃。
得到该线索后,刑侦八大队民警立即围绕高某展开调查。通过大量走访,民警了解到高某此前曾因盗窃自行车已6次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处理,今年9月份刚刚解除劳教。高某居无定所,最近经常在北辰区刘家房子附近某洗浴中心出现。
12月2日,分局“便衣小分队”根据线索在洗浴中心实施蹲控后,将嫌疑人高某抓获。
盗销团伙一锅端
面对民警的询问,高某对自己伙同他人盗销自行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高某交代,他在劳教时结识了山东籍男子王某和河南籍男子徐某。9月份解除劳教后,3人均没有找工作,而是专以偷车为生。
据高某称,他们3人盗车或结伙交叉作案、或单独作案,先后盗窃电动自行车7辆,盗窃得手后都是运往收赃人员赵某处,再由其通过关系网倒手卖车。
根据高某提供的情况,办案民警随后将盗车男子王某、徐某和销赃男子赵某抓获,并在赵某的住处当场缴获被盗电动自行车一辆。
顶楼向下逐层偷
据高某等四名嫌疑人交代,他们通常在白天乘坐公交车在市区内转悠,看到沿线有较密集的住宅小区便下车,再徒步选择作案目标。完成“踩点”工作后,再趁夜黑潜入小区实施盗窃。高某等人盗车有自己摸索出来的“诀窍”——在楼道内选择自行车作案。他们发现,很多居民出于安全的考虑会将车搬进楼道内,但由于晚上楼道内很少有人走动,恰恰为作案提供了方便。
高某等人一般乘电梯到达顶层后,从楼梯间一层层往下走,看到合适的目标后再通过电梯运到楼下,一人作案,二人望风,分工明确。
目前高某等四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居民将自行车搬入楼道内后亦不可放松警惕,应将车锁好。一旦发生自行车被盗案件应及时报警,否则会影响公安机关办案时对犯罪分子的查证及对查扣被盗自行车的返还。(记者邹雪通讯员陈荣喜刘詹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