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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票收入划入合资公司
根据登封市政府与港中旅的协议,港中旅以现金入股合资公司,占股份51%。登封市以实物、现金入股,占股份49%,双方合资年限为40年。
至于那些旅游资源置入新合资公司,《纪要》也做了明确记录,“登封市国资委部门负责办理与港中旅集团合作的资产划拨工作(包括少林、嵩阳、中岳景区门票,旅游运输,少林景区游客中心,少林景区停车场、电子门禁,禅居酒店以及其他需要划拨的国有资产项目。)”
换而言之,包括少林寺在内的嵩山景区诸多门票收入今后全部收归港方控股的新公司,少林寺的门票收入也归合资公司所有,不再是之前少林寺方面和相关部门分成。
除了这些资产划拨之外,登封市还同意市财政向合资公司注资6000万元,以偿还少林景区拆迁有关债务,确保合资公司正常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