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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上午,江苏东海县一户村民为阻拦政府强拆自家的养猪场,父子二人浇汽油自焚,68岁的男子陶会西死亡,其92岁的父亲陶兴尧被烧伤。目击者称,两人自焚后,拆迁工作人员并未施救,陶会西的尸体在旁边停放2个多小时,拆迁继续进行,直到养猪场被夷为平地,尸体才被拉走。
又是一起因暴力拆迁而自焚的新闻,在新拆迁条例出台之前让人感觉格外悲凉,虽然这种难以想象的悲惨场景已经在不同地区上演了多次。人生中没有什么比生命更宝贵,这些人却以生命的代价对抗暴力拆迁,难道仅仅为了争取更多的利益吗?还是对拆迁者的人性改变抱有一丝幻想?
逝者已矣,我们无法得知更多的真相,却又必须问一句为什么,为了那些已经被拆迁和将要被拆迁的人们。
先说被拆迁者。笔者相信,若不是拆迁补偿不合理,自己的利益受到严重侵犯,没人愿意用生命去和拆迁者博弈,在最后一幕上演之前,一定还有一轮又一轮不愉快的谈判,一定以各种方式反对过,抗争过。可是因为双方力量的悬殊,不得已用生命一搏,不幸惨败。在公权与私权的冲突中,本不应该是这样。
再说拆迁者。一直想知道那些在自焚现场参与强拆而不为所动的人,他们的人性在哪?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更需要依法保护群众的权利。而他们却拿起群众给的权力做武器,肆意伤害群众,最终还不是为了利益么?看看国内飞涨的房价,看看一些地方政府靠卖地赢得的GDP,就知道地方政府在强拆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了。
究竟什么才能终结暴力拆迁?至今还没有一个令人满意的答案。如果说在利益和人性之间,利益总是占上风的话,我们所能寄望的大概也只有通过法律来调和了。公权和私权发生冲突时公权如何被约束、私权如何被保护在法律上仍是空白,而这恰恰是终结暴力拆迁的关键。新拆迁条例还未出台,但是从现有的信息来看,很多概念的界定还有待完善。笔者认为,新拆迁条例实在有必要参照自焚悲剧修订一些有针对性的条款,比如谁来为死去的人们负法律责任,而不仅仅是“买单”,拆迁过程谁来监管等等。
但愿这是黎明前最后的黑暗。(文/静默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