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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原帖截图,有89名与“艾滋女”接触者的手机号,已被作技术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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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网帖中提到的照片,称右边的是“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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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帖中提到的照片,称其是“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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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帖中的照片 |
4月12日,潇湘晨报滚动新闻报道了合肥“艾滋女”事件,也就是在当天晚上7多,另外一位自称是照片女主角之一者,在合肥论坛发帖,称照片和电话号码,是其母亲前男友,被拒绝了,于是网上恶意报复。
这位注册用户为“qq3643126”的网友,在帖子中描述说,照片上的三个人分别是她的妈妈、妹妹和她,而在网上发帖曝光她们照片的人是一个叫“赵广扩”,此前曾和她母亲搞过对象,因是个手脚不干净的在逃犯,而被其母亲拒绝,于是怀恨在心。
发帖人“qq3643126”介绍说,6年前她家发生变故,父母离异,母亲带着她和她妹妹在合肥熬日子,在2010年春节前夕,其母亲经人介绍认识了赵广扩,后来答应赵广扩到其家中居住,于是,他们是一家人一样。
直到今年3月份的一天发生了变故,网友“qq3643126”说,那天网上她母亲满脸伤痕的回家,赵广扩也跟着进来,第二天,她母亲就催促她和她妹妹赶紧搬家,说有人威胁要杀她和她妹妹。
“qq3643126”还称,母亲很怕事,也不敢与赵广扩沟通,于是,她就与赵发短信联系,但是赵也在躲,躲的不是她们,而是派出所,因为据她了解,赵的工作也就是平时大家口中的“偷鸡摸狗”,所以,可能也有警方的人找他。
“我的赵叔,原来是一个在逃犯!”“qq3643126”说,“在母亲和他在一起的期间,他一直对我母亲的‘爱’就是拳打脚踢的,母亲曾经提起,我的‘赵叔’,手里有刀,有秤砣,这是经常会用在她身上的‘道具’。”
于是,“qq3643126”猜测到,应的其母亲知道了赵广扩的底细,所以拒绝了和赵在一起,而赵对此不满,于是不断通过各种途径威胁其一家三口,包括暴力、短信、恐吓甚至网上发帖威胁。
对于这一切,“qq3643126”也想过报警,但是迫于赵的淫威,母亲不让,因为其两姐妹今后还要生活,但灾难还是到来,赵利用去她家的便利拿走了母亲的照片,也在她妹妹的QQ空间上盗取了她两姐妹的照片。
至于网上,“qq3643126”也甚至在想可能是赵的朋友,在帮赵一起使坏,而自己手上也有赵的电话和照片,只是不希望将事情闹大,最后还奉劝赵“强扭的瓜不甜,不要再这样了”。
由于这篇帖文解释语气充满诚恳,许多网友跟帖劝发帖人要保重,同时也怒斥原帖发帖人无良,并力劝其赶紧投案自首,而潇湘晨报记者试图与发帖人取得联系,暂时未果。
合肥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 疾控中心查无此人4月12日下午,潇湘晨报记者与合肥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取得了联系,民警介绍说已获悉此事,目前已介入调查,详情不便透露。
最后,记者还注意到,合肥论坛上的帖文中,附带的电话号码已被隐藏,照片也做了技术处理。
另外,安徽当地媒体一记者还从合肥市疾控中心艾滋病性病防治所了解到,到目前为止,艾滋病性病防治所目前没有发现一位名叫李景侠的艾滋病人的相关资料。
法律专家:帖文如不属实,发帖人将涉嫌诽谤罪针对此事,4月12日晚,潇湘晨报记者还咨询了湘潭大学法学院欧爱民教授,他说,每个公民都享有名誉权、隐私权和人格尊严,即使是违法者也不例外。即使是所谓的“嫖客”,其上述权利也应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否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欧爱民教授说,在本事件中,通过发帖的方式,即使是“艾滋女”公布了与其有往来者的手机号码,希望涉事者能到医院检查。其行为虽情有可原,但也应接受法律的惩处。
欧爱民教授表示,如果公布的内容是虚假的,其就需要承担侮辱、诽谤的法律责任;如果公布的内容是真实的,也要承担侮辱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对侮辱、诽谤他人的行为有三个处罚梯度:情节较轻的,对之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就应以侮辱、诽谤罪或侮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人民法院可以对之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欧爱民教授还说,发帖人除接受上述法律制裁外,还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受害人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还可以进一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特约评论:翻版“闫德利事件”的沉重叩问!合肥“艾滋女事件”虽然尚未完全明朗,但如此事属于捏造,炮制合肥艾滋女事件的黑手必定会受到惩罚,不管出于何种原因,公然泄漏他人隐私、故意捏造虚假事实都是以身试法的危险举动,在毁灭他人的同时也焚烧了自己,从而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这是一个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互联网为民众言说提供了空前的话语平台,但互联网也成了一些不法之徒一逞私欲的道具,因为互联网具有瞬间的即时传播性,又具有极大的放大效应,哪怕是一件很无聊的小事,只要被关注和聚焦,就会滚雪球般地被放大。
而诸如闫德利事件、合肥艾滋女事件,因其具有性、谎言、艳照、卖淫、艾滋病等抓人眼球的元素,更容易引起网友关注,从而在短短时间内,传遍全国各大论坛,对当事人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和伤害。
那么,如何要最大程度地减少类似事件发生,降低这些事件的危害程度?这就要求网络论坛的管理者严格承担责任,对一些涉嫌侵犯他人权利的帖子,应多一些求证,而不能为了点击率而盲目放行。
而围观的网友更应该多一些追问,不能一见到活色生香的帖子,就大呼过瘾,从而盲目相信和传播。事实上,一些人正是恶意利用网友的这种心理,从而达到自身目的。
最关键的是捍卫法律尊严和严守道德底线;当法律真正发挥了效力,对那些胆敢以身试法的人严惩不贷,这些人才不敢以炮制虚假帖子、侵犯他人权益为能事。
同时,网民也要强化自律意识,一个有敬畏感和责任感的网民,既不会炮制虚假帖子,也不会传播虚假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