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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电白县旦场镇青屋村18岁农家女蔡燕梅身患尿毒症,却因家穷无力医治,当地网友到福彩中奖投注站呼吁中得1200万元的彩民捐资救人。珠海和深圳数名网友冒着寒风冷雨前去医院探望蔡燕梅,并送上3450元;电白县民政局也将5000元慰问金送到蔡武弟的手中。不过,七成网友不赞成茂名爱心网友“索捐”的行为。(据4月18日《深圳商报》报道)
在新浪网发起的“你如何看待网友拉横幅呼吁1200万大奖得主捐钱救人?”的调查中,七成多网友投了质疑票,认为此举如同逼捐,有道德绑架的嫌疑,实际上是对慈善的变相伤害。面对这样的民意表达,“索捐”的正当性真的具有先天的正当性吗?这是我们不得不思考和面对的问题。
2007年以来,媒体上屡屡出现对于索捐现象的报道,使得索捐现象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社会焦点问题。怀揣“中华慈善事业突出贡献奖”等40多个荣誉称号的青岛“慈善大王”王明殿自出名后麻烦越来越多,其中尤以各种各样的“索捐”让他非常烦恼:最多的一天来了12名“索捐”者。
“索捐”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鲜见,不仅有来自个人的,也有来自政府的,如下发红头文件规定数额的硬性派捐。可以想象,当善举带来的不是荣耀,而是无奈、麻烦,甚至是后悔和恐惧的时候,谁又会加入慈善行列?慈善的源头岂不枯竭?网友呼吁1200万大奖得主捐钱救人之所以遭到质疑,就与“索捐”正在成为一种发人深省现象有关。
笔者以为,索捐现象的形成既有体制因素,也有文化因素,还有法律因素等。如果任由索捐现象蔓延,会把慈善异化为一种针对富人的强迫性道德义务,使一部分人容易滋生“吃大户”的非理性心态,会催生一种心安理得的自足:我穷他富,他就是应该资助我。由此造成的后果就是让不少人认为索捐行为具有“合法性”,更有可能使索捐现象成为常态。
网友呼吁1200万大奖得主捐钱救人遭到质疑,击中了当下慈善文化的软肋:为了达成慈善的目的,可以是迫于无奈的“慷慨解囊”,而不是建立在自觉自愿基础之上的无偿援助。笔者以为,应尽快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和现实基础的社会募捐法,消除立法盲点,规范社会募捐行为,用法律保护好人们的一片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