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被拘司机刘某说到父亲泪流满面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昨日,记者从沈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4月22日沈阳市公安局向社会公布了《关于依法查处改装重型载货汽车货厢和乱排乱卸垃圾等废物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当日起,交警对全市重型货车改装、超载以及乱排乱卸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了集中整治,并首次以涉嫌危害社会安全罪,对整治中查处的3名超载重型货车的驾驶人及车主予以刑事拘留。
两大货犯同样毛病22日18时30分,交警在青年大街文体路执勤时,经检测辽AZ0997号重型货车的实测总质量达62220千克,而行驶证上的总质量为25000+500千克,行驶证核定载质量为12390千克,超载质量为36720千克;23日2时28分,交警在高官台街24号执勤时,经检测辽K33768号重型载货车辆的实测总质量达71140千克,而行驶证上的总质量为24000千克,行驶证核定载质量为11805千克,超载质量为47140千克。
《指导意见》第一条指出:采取加高、加宽、加长等手段改装重型载货汽车货厢,或者严重超载的,可能导致机动车侧翻、制动距离加大或者失效,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两名司机驾驶重型货运机动车超过核载60%且车厢被非法改装加高的行为,违反了《交通安全法》第48条1款,依据《交通安全法》第92条3款、《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32条3项之规定,两人均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留,两车也被扣留。辽AZ0997号车辆为沈阳市某运输有限公司所有,车主陈某也以同样罪名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辽K33768号车辆为灯塔市某运输有限公司所有,车主因病未到大队进行处理。目前这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被拘司机万分后悔在沈河区看守所,记者见到了被拘留的司机艾某。据介绍,艾某明知自己所开的货车大厢板被加高20厘米,与行车证上的外形不一样,而且这辆大货车经常超载运输,但他竟开了一个多月。他告诉记者,“我不明白加高大厢板就是对车辆进行改型,车主也没跟我提起过,也不清楚是违法行为。”据悉,艾某的车应该拉12吨,可实际上超载了36吨!而车主陈某表示:“的确知道车辆改装的事,也知道应该和行车证上一致,这么做的目的就是想多装好赚钱。”
而另一名司机刘某表示,自己知道车辆是改装的,因为“怕不被雇用而没有向车主提出异议,我当一天司机才挣70元,被抓进来的时候我爸刚被确诊为胃癌,早知道这样,打死我也不敢这么做了……”(记者杨硕摄影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