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务局副局长李树根做客人民网天津视窗谈《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
天津市水务局副局长李树根做客人民网天津视窗 2010年4月1日,新修订的《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正式实施。4月16日,天津市水务局副局长李树根做客人民网天津视窗,就市水务局履行《规定》情况进行深入解读,并对天津市三年水环境治理的进展情况及“三位一体”创新水务执法机制进行详细介绍。
谈到为市民关心的污水跑冒外溢问题时,李树根表示市水务局排管处对该问题非常重视,已建立了快速反应机制,做到责任范围内污水跑冒外溢问题24小时内解决,并加强巡查力度,确实落实《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
李树根介绍,新规中明确规定,在建排水设施由于还未交接,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监管养护。居民楼、小区、企事业单位内的排水设施,由各自相关的产权单位负责养护。除此之外,城市中还存在一些没有产权单位的排水设施,各区应有监管责任。对于产权单位不明的排水设施出现污水跑冒外溢,水务局采取先解决问题后查处责任的办法,确保市民的正常生活和城市环境的整洁。
李树根表示,治理污水跑冒外溢需要社会各单位部门积极协作,对自身的产权设施担负起监管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