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志杰做客人民网天津视窗畅谈《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摄像:宋文龙、徐辉、张悦)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副局长畅志杰做客本网(摄影:孔飞) 《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赋予天津市公安机关社会治安监督管理之责,其中交通管理工作受到了市民的广泛关注,如何科学管理天津道路做到刚性执法与教育疏导相结合?近日,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副局长畅志杰就天津市交管局如何落实《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等热点问题做客人民网天津视窗,接受本网专访。
在访谈中,畅志杰向本网介绍,天津公安交通管理局主要通过三个方面工作落实《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
第一,对城市道路交通信号设施、交通安全设施进行维修和养护,天津市交管局自2010年年初开始大范围更换中心城区交通标志,使其风格独具天津特色;
第二,对违法停车的治理工作,包括乱停乱放整治与规范停车场管理;
第三,对通行条款做进一步规定,明确罚则。对非机动车、行人提高处罚标准并依法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