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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方25日在大兴区老三余村召开现场会,试点推行城乡接合部的流动人口“倒挂”村的封闭管理模式。按照封闭式的管理模式,警方联合政府部门为这些村落建围墙、安街门、设岗亭,并封闭一些不常用的路口,对村内的人员和车辆实行持证出入的措施,将原本开放的自然村经过人为科学合理改造,上升为封闭式的社区管理模式。 (4月26日《新京报》)
所谓“倒挂”,是指流动人口数量超过常住人口数量。警方称,他们在工作中发现,这些“倒挂”村出现警情高发、环境和治安秩序差、出租房内藏污纳垢等情况,已经形成治安工作的瓶颈,因此,实行封闭式管理是有必要的。
我们相信,北京警方是十分有诚意想把“倒挂”村治理好的,毕竟,流动人口多的地区人员复杂、难免藏污纳垢,犯罪率高是客观事实。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建起围墙大门,然后对出入人员进行审核,可以让犯罪行为的难度增加,这样有利于村中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居民和外来人口共同的安全利益。因此,建围墙、持证出入等措施本身是并无不妥的。
但是,由于“封村”的做法和“流动人口”、“犯罪率”等关键词直接相连,难免会让人感觉有歧视流动人口之嫌。再加上报道中只是警方单方面发声,而当地居民、流动人口代表却并未表态,“封村”的做法到底是当地住户的共同要求,还是只是相关部门出于自己管理方便而单方面设置的,的确引人怀疑。况且,“封闭”和“隔离”往往只有一念之差,比如语焉不详的“早6点开放晚11点后关闭村门,无特殊情况不得出入”的规定,是说所有的人都不许进出,还是说要经过审核只有包括外来人口在内的本村常住人口可以进出,这些都是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解释。如果是前者,那就真如一些网友所说,成了一个“夜间监狱”;如果是后者,凭相关证件出入,那就像城市中的封闭式小区一样,并没有什么问题。
因此,对“封村”管理要辩证地看。如果单纯是为了加强治安管理,那么,加强监控措施是应该理解的。对此,相关政策更要细化,比如不能只让外来人员办证,本村原住民不用办,更不能对外来人口收费。但是,如果是将流动人口与“犯罪”划等号,甚至认为管好流动人口就等于控制了犯罪,那就是观念上的错误,是现代社会必须摒弃的。
“封村”手段本身无错,但把流动人口“封闭”的观念千万不可有。事实上,许多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多的地区治安不好,并不是由于流动人口本身,而是由于对他们的歧视、由于权利的不平等所造成。所以,相关部门在加强管理的同时,更要注重服务,加强细节和人性化的管理措施,让流动人口感受到体贴和关怀,只有这样,才不会好心办坏事,不使公民权利受到伤害。(文/闻天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