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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
一.在开发区接手南港工业区建设后,财政局设专人负责融资工作。在银监会政策变化前,落实了15亿资本金贷款,并根据金融机构情况,确定了南港主要资金贷款银行和配套资金贷款银行,保证了南港开发建设需要。2009年全年开发区新增融资146亿元,超过了开发区历年直接融资的历史总和。除去偿还本金18.88亿元,实际使用127.12亿元。
二.根据不同金融机构要求,增强项目整合能力,创造条件满足银行放贷要求,争取计划贷款如期到位。经过努力,2010年1-3月,落实南港工业区新增贷款23亿元。
三.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搞好南港开发的后续资金落实保障工作。通过渤海银行,利用汇票承兑业务的方式争取获得短期(半年)的融资额度30亿元。
四.在服务南港建设的同时,全力打好西区提速攻坚战。2010年前3个月,经过努力,从中国银行筹措6亿元;目前正在和中行就2010年西区新建项目协商再融资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