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市建设和交通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刘兰强做客人民网天津视窗
4月1日新修订的《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委员会承担了《规定》中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方面的监管工作。近日,市建交委副主任刘兰强做客人民网天津视窗,就治理工地噪音问题做以解读。
《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已于2010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城市管理部门之一的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新施行的《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中要求,建筑工地在规定时段内无噪声扰民。对此,市建交委副主任刘兰强介绍,一般情况下在夜间10点到次日上午7点之前禁止施工,对于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在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可以到环保局办理相关手续,而且施工时对噪音要有严格控制。
全国高考即将来临,刘兰强表示“特殊时期”建交委也将有“特殊政策”,不对任何夜间施工单位“开绿灯”。他说:“高考期间,历年来全市都禁止夜间施工,请考生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