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刘兰强做客人民网天津视窗谈《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
天津市城市建设和交通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刘兰强做客人民网天津视窗
4月1日起新修订的《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委员会承担了《规定》中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方面的监管工作。近日,市建交委副主任刘兰强做客人民网天津视窗,介绍《规定》施行以来建交委所辖工作的执行情况。 。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刘兰强向本网介绍, 《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施行以来,市建交委对外环线以内41个工地进行了突击检查,经过近一个月的治理,各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环境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建交委还将继续开展专项检查和夜查,加大处罚力度,严肃处罚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企业和个人。
刘兰强表示,建设和施工工地的环境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针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按照《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和《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市建交委采取了七项具体措施开展工作:
第一,成立了专门机构,强化组织领导;
第二,进一步提升施工围挡标准;
第三,治理施工现场污染;
第四,严格施工现场的堆放管理;
第五,专项治理道路管线施工占路和污染环境问题;
第六,加大治理工程渣土运输撒漏力度;
第七,完善长效机制,严格奖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