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刘兰强做客人民网天津视窗谈《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
天津市城市建设和交通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刘兰强做客人民网天津视窗
4月1日新修订的《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委员会承担了《规定》中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方面的监管工作。近日,市建交委副主任刘兰强做客人民网天津视窗,深入解读工地运输车辆渣土撒漏问题的治理情况。
渣土撒漏是城市环境治理的一项难题,针对这一问题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刘兰强介绍,市建交委提出渣土运输要变个体经营为企业管理,以企业化运作推动车辆密闭改装。实行市场准入机制,通过严格审核准入条件限制非法车辆参与运输,规范渣土运输行业。
刘兰强介绍,市建交委对渣土运输企业的准入条件规定了三方面的标准。第一是企业经理具有两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者具有中级职称,技术负责人应该具有两年以上从事渣土运输管理工作经历并且具有工程序列的中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第二是企业注册资本金在200万元以上;第三是企业具有全封闭、符合渣土运输的专用车辆十辆以上,总载重量在200吨以上。
刘兰强还表示,市建交委已组建了建筑工程渣土管理站,专门负责治理渣土撒漏问题,委派专人现场值守。并通过信息化监管平台,对工地出入口进出车辆实时远程监控,凡超载、不密闭、轮胎带泥的车辆绝不允许开出工地。
治理渣土撒漏涉及到多部门的协调联动,对此,刘兰强介绍,市建交委采取“横纵结合”的办法与各部门配合联动要开展四方面工作。一是与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综合执法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情况,商议联合执法形成联动机制;二是与市委综合执法部门联合进行夜查,查处渣土运输违规行为;三是公安交通管理局派驻民警进入到渣土管理站,及时查处渣土车辆违规运输的行为;四是与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进行监管,出现重大问题及时联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