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刘兰强做客人民网天津视窗谈《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
天津市城市建设和交通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刘兰强做客人民网天津视窗
4月1日新修订的《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委员会承担了《规定》中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方面的监管工作。近日,市建交委副主任刘兰强做客人民网天津视窗,详解市建交委组织施工单位学习《规定》的情况。
为使施工单位明确《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中对文明施工的具体要求。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委员会采取了五项措施组织施工单位学习文明施工相关规定:
第一,组织召开全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工作会议;
第二,组织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文明施工专项培训,印发宣传册;
第三,组织全市200家特级、一级施工单位开展施工现场的观摩活动,进行文明施工现场交流;
第四,印制标准化图集发放给每个施工单位,要求其按照标准图集做好文明施工管理;
第五,明确项目经理是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还是文明施工工作的“传声筒”。项目经理要负责传达文明施工要求,将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集中解决施工现场乱堆乱放、工地周边环境污染、施工扬尘污染等突出问题,向社会充分展示施工企业形象和企业文明施工水平。
市建交委副主任刘兰强说,对于外地来津的建筑施工企业,在承揽建筑任务的同时,也将同样被纳入了天津市城市管理之中,施工单位就必须按照天津市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