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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只租一个月,目的就是为了变身“房主”,堂而皇之地将房屋租赁出去,骗取高额房租。昨天凌晨,公安和平分局刑侦二大队民警根据线索,经过近10天的侦查,在西青区某小区抓获了诈骗嫌疑人刘健和刘婷两人。
2010年4月21日,新兴派出所接110报警称,有人用别人的房屋诈骗。民警到现场了解情况,报案人孙先生焦急万分,自己刚刚交了4400元的房租,但是,现在房子却不能住。
事情还要从2010年4月18日说起,当天,孙先生在一房地产中介公司的介绍下看中了本市和平区气象台路一小区住房,经中介搭桥,孙先生与“房主”刘婷签订了租房协议,以每个月1100元房租谈妥,孙先生当场支付给刘婷4400元房租,之后三方离开。
2010年4月21日,正当孙先生准备入住时,自称房主的李某突然出现,李某说自己才是房主,也从来没有把房子租给孙先生,孙先生只得给当时和他签协议的刘婷打电话,而对方却一直关机,孙先生这才发现自己被骗。
公安和平分局刑侦二大队缜密工作,经过近10天的侦查,最终,在西青区将冒充房主的一男一女抓获。经审理,这两个人分别交代了诈骗事实,2010年4月16日,犯罪嫌疑人刘健伙同刘婷在和平区气象台路一小区内短期租下一住房。后刘健在网上刊登消息谎称出租这套住房,每月租金人民币1100元。17日,刘婷冒充房主与孙先生在出租房见面商谈租房事宜,并签下租房协议,当场收取孙先生4400元。截至被抓,两名嫌疑人已经将赃款全部挥霍。
二人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二人还交代了采取同样手段在和平区作案3起、在其他区作案2起的违法事实。现二人均已被刑拘。记者张艳通讯员李鹏伟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