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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55岁的吉林省白山市男子杨某,带着两个小兄弟扮成富商出入天津的娱乐场所。与场所女服务员相识后,他以结婚、买房为诱饵取得对方信任。然后又以买房还差一些钱为名,诈骗女方钱财。为了蒙蔽被害人,制造自己有钱的假象,杨某等甚至带来25捆点钞币。被害人稍有怀疑,他们就拿出点钞币爱她们眼前晃悠一番。昨天,本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新型诈骗案。
昨天下午两点,法官宣布开庭,随后被告人杨某、修某、张某一起被带进法庭。他们的亲属也专程赶到天津旁听案件的审理。
公诉人决定首先对杨某进行讯问,并让法警将修某和张某先带出法庭。“我们三个人都是吉林省白山市人,彼此相识多年了。去年,一个姓葛的朋友告诉我,有一种新型的诈骗方法,可以比较轻易地让娱乐场所服务员上钩。求财心切的我,立即让他把这个犯罪方法传授给我。”
取经之后,身在大连的杨某与朋友修某取得联系,让他到大连一起准备犯罪用具。修某赶到大连后,二人准备了25捆点钞币、4个假冒的名牌密码包和几张假身份证。
“我们俩是12月5日到天津的,然后入住了一家宾馆。很快,接到我的电话后张某,也从白山市赶到天津,与我们会合。”三人在宾馆进行了细致分工,并对分赃比例达成一致:每次作案的主角分六成,另两个配角为四成。之后,他们就始到多家歌厅寻觅下手对象。
12月9日,杨某和张某一起来到了河西区一家歌厅。装成大老板模样的杨某化名刘宇,并称呼张某为“小叶”,而“小叶”则喊杨某为刘总。二人一唱一和演起了双簧。在与女服务员王某相识后,杨某装出一见钟情状,又是要跟王某结婚,又要给她买房。第二天,杨某又将王某约出来吃饭,并到宾馆开了房。见王某已经上钩,杨某趁机回到原来住的宾馆,与修某和张某说:“事情可以办了”。
12月15日,杨某将王某约出来后,拿出上面覆有两张真人民币的点钞币,然后假惺惺地对王某说:“房子我马上就给你买,钱我都准备得差不多了。现在还差一点钱,你先借我一些,等过一段时间我再还给你,反正房子以后写在你的名下。”急于过上稳定日子的王某,毫不犹豫地拿出的自己和亲属的银行卡,交给了杨某。
拿到卡后,杨某和王某一起到银行取出人民币3.8万元,然后将钱放入了他带来的假冒“金利来”黑色密码包内。当日10时许,杨某带着王某来到一家酒吧,然后以去方便为名,带着密码包进入洗手间。而此时,其同伙修某正持一个外观相同,里面装有扑克牌的密码包,在洗手间等候。
二人交换密码包后,杨某出来将装有扑克牌的包交给王某看管。然后,他谎称一个朋友给他送来14万元,已经在外面等候,趁机逃出酒吧。而此时,张某早已打乘一辆出租车在外等候。上车后,杨某等人逃之夭夭
被害人王某在案发后对民警说,杨某离开酒吧后,她给他打了好几个电话,但杨某此时已经关机。她摸了摸包,发现里面根本不是钱。
与此同时,杨某等人如法炮制,又诈骗河东区某歌厅女服务员人民币3.7万元。让被害人十分气愤的是,杨某逃走时,居然还给被害人发了个短信,让她在上岛咖啡厅耐心等他回来。
接被害人报案后,警方经缜密侦查,于去年圣诞节“平安夜”,将杨某等三人抓获归案。
庭审中,作为第一被告人的杨某认罪态度尚好,而修某和张某却极力为自己狡辩。在被公诉人问及“来天津做什么”时,修某居然说自己来天津“溜达溜达”。在被问及如何进行预谋的时,修某称“根本没商量”。“是从事诈骗犯罪熟练了,不用商量了吗?”面对公诉人的质问,修某回答:“不是,我今天心情不好。我的意见与起诉书一致,我认罪。”
当被问及怎么准备的密码包时,修某又假装想不起,之后竟然去问坐在身旁的杨某。他的这种违反法庭纪律的行为立即被审判长喝止。
和修某一样,张某一开始的态度也不是很好。他先是说,杨某在电话里没告诉他来天津是诈骗。他到天津只是“考察市场”来的。而杨某接下来的交代,让张某哑口无言。张某说,他在电话里就跟张某都挑明了。听完此言,张某低头不语。据三被告人交代,诈骗所得7.5万元大部分被杨某占有,修某和张某各分得1万余元。
案发后,三被告人亲属已经代他们退赔了全部赃款。
昨天庭审中,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被害人供述和证人证言,以及密码包、点钞币等物证。在大量证据面前,三被告人再也无力狡辩。本案公诉人表示,三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他们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应以诈骗罪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被告人修某曾因诈骗在长春市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2009年4月1日才刑满释放。对此情节,公诉人表示,被告人修某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
被告人杨某的代理人陈玮表示,被告人杨某虽基于不劳而获的求富心理实施诈骗,但他的行为不具有普遍的社会危害性,而且赃款已经退还,没给被害人造成严重后果。另外杨某的认罪态度较好,所以建议对其从轻处罚。
张某的律师崔广杰表示,张某作用较小,系从犯,请法庭对从轻处罚。
据悉,本次庭审之后,法庭将择期做出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