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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林借了12万元钱买了辆二手奥迪牌轿车,不可思议的是,短短3个月这辆车竟连撞3次,并获得了49万元的巨额理赔。贾林的精心设计为他带来的是12年的有期徒刑。
第一次撞车:
还清借款净赚7万
2009年1月6日,贾林向表哥借了11万元,购买了一辆2手奥迪车,并将车登记在表哥的名下。两天后,他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天津分公司为该车投保,给付保费5400余元。
2009年3月4日晚上10点,贾林驾驶这辆奥迪在大港区中塘镇一个乡村公路上行驶时,故意碰撞公路上的限行石墩,造成该车前部受损。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天津分公司核算确认,为这辆车定损人民币19万余元。贾林代理表哥与保险公司签订一次性赔偿协议书,从该公司骗取车辆理赔款19万元,并与该公司解除保险合同。第一次撞车后贾林不仅还清了所有的借款,还净赚7万元。
第二次撞车:
更名换牌又“得”15万
一个月后,2009年的4月10日,贾林将车过户到自己名下,并更换了牌照号。当天,他就在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天津分公司为该车投保。
同年5月10日晚上9点,贾林驾驶奥迪车在津南区咸水沽一乡村公路上行驶时,故意碰撞公路上的限行石墩,造成该车前部受损。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天津分公司经核算确认,为该车定损人民币15万元。贾林与该保险公司签订一次性赔偿协议书,从该公司骗取车辆理赔款15万元后与该公司解除保险合同。
第三次撞车:
过户其妻继续“诈骗”
同年6月2日,贾林将该车过户到其妻名下,并再次更换牌照号。第二天,安邦财产保险天津分公司为该车投保,贾林给付保险费6000余元。当月21日晚上10点,他驾奥迪车在津南区北义村故意碰撞公路上的限行石墩,造成该车前部受损。安邦财产保险天津分公司经核算认定,为该车定损15万元。贾林代理其妻与保险公司达成口头协议,骗取理赔款15万元。记者张敬通讯员尹巍刘嘉兴
怀疑骗保保险公司报警
数罪并罚被告判了12年
2009年9月,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天津分公司相关负责人程经理,代表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过侦查,同年11月3日公安机关将贾林抓获归案。河西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贾林犯有保险诈骗罪于2010年3月15日向法院提起公诉。
信息平台“曝光”疑点
程经理介绍,在事故发生时,查勘员在现场就发现多处可疑,但由于理赔时间限制及当时缺乏十足的证据,就先行理赔了。后来在信息平台上发现,贾林的车在几家保险公司都出现过类似的情况,公司认为贾林有骗保嫌疑才报的案。
程经理还解释,同类型号的新车得30多万,按相关规定,一般理赔数额是不应该高于购车价格的,但贾林不将这点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也难知道。车祸后,车辆损坏严重,发动机等如果更换只能参照市场价格。
证据确凿翻供难抵赖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而贾林曾在2008年7月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现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罚金3万元。
据负责此案的河西区检察官介绍,当时侦查此案时,贾林并不认罪,但是检察官出示了一系列的证据,如三起事故全是在乡村公路上,灯光昏暗,理应减速慢行,可贾林却全速行驶,在撞上石墩前没有任何刹车迹象,气囊也没有出来。短短3个月,对于3起相同的事故,贾林称自己技术不好,可是他以前却是开客车的,显然不可取信。
庭审中,贾林对于第一起事故,当庭翻供,称第一起事故不是故意的。而检方的证人证言可以证明其是故意制造,法院不予采纳,做出上述判决。(涉案人员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