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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胜国做客人民网天津视窗(摄影/李若)
对于河西区检察院自侦工作的特色亮点,河西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胜国在做客人民网天津视窗时谈到,2007年以来,该院自侦部门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24件142人,其中处级以上要案9件9人。当年结案率、起诉率和判决率逐年上升,做到了快侦快结,无撤案、无中止、无无罪判决。在办案过程中,自侦部门干警自觉落实为大局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为企业服务的要求,通过办案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通过办案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和检察建议活动,扩大办案效果。同时在查办案件时不机械办案,维护发案单位正常的生产和经营活动。
王胜国介绍,2007年,河西区检察院查办了某单位王某某涉嫌贪污案,该嫌疑人担任北京奥运会某重点工程的项目经理,“如果对他采取拘留、逮捕强制措施,不仅可能影响到该工程,而且对发案单位也造成一定的影响,为此我院对王某某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让其戴罪立功继续发挥项目经理的作用,使这一重点工程顺利竣工。最后,我院根据事实和王某某的悔罪表现对其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
“经过三年来的实践,自侦工作实现了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果型的转变。”王胜国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