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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要内容:昨日(21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二审公开宣判,依法驳回文强、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文强案的宣判,充分体现了这是一次公正的审判,是正义的胜利,使广大人民群众看到了法律的尊严,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生活环境,有了可靠的保障,从而对建设“五个重庆”,更加充满信心。 |
文强接受二审宣判。
5月21日,文强被宣判死刑后,重庆群众自发来到重庆市委门前,打出条幅:“打掉黑社会保护伞文强,党和政府英明!”记者田文生摄
昨日(21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二审公开宣判,依法驳回文强、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至此,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文强涉黑案,尘埃落定,违法者终于受到法律的严惩。
这次审判充分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市委、市政府从打黑除恶斗争开始就明确要求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依法办案,所有案件都要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为此,公、检、法三方及其办案人员,始终秉持公正司法原则,依靠法律、尊重法律、不枉不纵。无论在法庭举证阶段,还是在辩论阶段,都充分保障和尊重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控辩双方就被指控罪行、证据收集程序、鉴定、立功等问题展开多轮激辩,审判过程严格依法公开。由于坚持量刑与罪行相适应的原则,做到定性准确、量刑适当,使“文强案”的审理,一步一个脚印都踩在法律规定的“红线”内。老百姓在法庭外自发打出的“法律万岁”横幅,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这次审判使正义得以伸张。对文强这个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人民群众早就深恶痛绝。他已完全丧失了一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循的职业操守,所犯罪行巨大,情节极为严重。给党和政府的公信力造成极坏影响,给重庆治安秩序、经济秩序造成严重破坏。不依法严惩不足以平民愤。文强曾经位高权重,但在我们这个社会,“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管官有多大,只要触犯刑律都难逃法网。为非作歹只能得逞于一时,在正义面前,邪恶终将受到应有的惩罚。
这次审判给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以沉重的打击。市委、市政府对打黑除恶斗争,始终有坚强的决心,一再强调除恶务尽,因为这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在我们全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道路上,绝不允许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之类的社会毒瘤存在,发现一个就要打掉一个,绝不给他们以生存、发展的空间。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只有彻底铲除掉这些毒瘤,人民群众才会有一个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山城的天空才会无比晴朗。随着对一批黑恶分子的绳之以法,特别是对文强等人的绳之以法,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必将受到沉重的打击。人民群众无不感到欢欣鼓舞,信心倍增。
这次审判也具有反腐倡廉的现实意义。文强从官员、执法者演变成为黑恶势力保护伞,并犯下死罪,教训极为深刻而惨痛。他给手中握有各种权力的领导干部以警示: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做到清正廉洁,敬畏法律。如果像文强那样把权力当成谋取私利,满足私欲的工具,丧失一个国家工作人员的基本操守和做官为人的底线,与违法者同流合污,甚至为其“服务”,最终必将走上不归路。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不仅能为人民谋福祉,为社会做贡献,也使自己开心快乐地生活、工作;文强之流的贪官哪个不是“半夜敲门”而心惊胆战的。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绝不是挂在嘴边的口号,而应实实在在地成为每个领导干部的座右铭。
多行不义必自毙。文强案的宣判,充分体现了这是一次公正的审判,是正义的胜利,使广大人民群众看到了法律的尊严,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生活环境,有了可靠的保障,从而对建设“五个重庆”,更加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