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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方便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5月24日起推出八项服务新举措。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对大家关心的重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一是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不需单位提供《提取申请书》。已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的非集中封存户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不需单位开具的《提取申请书》,凭有关资料直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办理。
二是单位可在公积金网站进行缴存业务操作。缴存单位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站(www.zfgjj.cn)填写、打印住房公积金缴存、转移等业务票据,到分中心、管理部办理缴存、转移等业务。
三是单位可在公积金网站进行年检业务操作。缴存单位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站填写、打印《年检登记表》,到分中心、管理部办理年检手续。
四是单位可在公积金网站进行缴存额调整业务操作。缴存单位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站填写、打印《调整清册》等表册,到分中心、管理部办理调整手续。
五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单位在公积金网站建立单位账、个人账。缴存单位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站在线查询住房公积金单位账、住房公积金个人账及单位人员明细表。
六是单位应持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卡办理业务。为防范风险、方便缴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重新为缴存单位发放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卡。
七是全面放开周六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在原有职工个人周六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基础上,增加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担保费补贴业务、余额还贷业务、住房公积金个人(组合)贷款业务。
八是全面放开跨区县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职工个人(分中心职工和集中封存户职工除外)可跨区县办理全部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及担保费补贴业务。分中心职工应在单位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集中封存户职工应到集中封存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具体的文件、业务办理流程、要件,可登录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或者拨打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96266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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