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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天津市文明办、市级机关工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公安局、天津警备区政治部、武警天津总队政治部六部门做出决定,自5月份起,在市级党政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和驻津部队中广泛开展“做文明交通模范”活动,推动落实“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促进形成文明安全的交通环境。模范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酒后驾车,不开特权车、霸王车,不乱停乱放,做到文明骑车、文明乘车、文明走路,做文明交通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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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上午,全市各区开展了“做文明交通模范”高潮日活动。各交警支队在路口明显位置悬挂了“创文明交通城市,做文明交通人,我参与,做文明交通模范”标语和百余面彩旗,活动现场设置了宣传桌,接待前来咨询的市民。当天活动中,交警支队督察队及武警总队纠察队的执法人员对公务车和军警车进行拦检,对交通违法行为予以严格纠正并做好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