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天津南段警察总局总办申雅甫(前排穿满服者)召集各局区警官会议 中国最早的警察机构设立 八国联军侵占天津后,在“都统衙门”设立巡捕局,维持治安。侵略者提出“天津城二十华里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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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left bgcolor="#E0E0C9" warp>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天津南段警察总局总办申雅甫(前排穿满服者)召集各局区警官会议 |
中国最早的警察机构设立
八国联军侵占天津后,在“都统衙门”设立巡捕局,维持治安。侵略者提出“天津城二十华里内不准驻扎中国军队”。但是,巡警不在此列。于是袁世凯在接收天津之前,便于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五月,在保定创设了警务总局和巡警学堂,开始训练巡警,为接管天津做了准备。
光绪二十八年七月十二日(1902年8月15日),袁世凯接管天津后,当即把从保定带来的2000多名巡警和“都统衙门”原设的1000余名华捕,合并成立了天津巡警总局。这是中国最早的近代警察机构。
光绪二十八年(1902)九月二十日,天津警务学堂成立,举行开学典礼。袁世凯派员诣堂点名。首期招生260人。转年,将保定巡警学堂并入,更名北洋巡警学堂。后以培养警官为目的,又改名为北洋巡警高等学堂。校址在堤头村,光绪三十一年(1905)九月,迁至南斜街。宣统三年(1911)春停办。
开始,巡警总局内外机构比较简单,其管辖范围也只限于北运河以南的城厢及附近地区。不久,袁世凯为扩大管理范围,又成立了天津北段巡警总局,主要管辖金钟河以北地区,北段总局设在贾家口。原天津巡警总局改称天津南段巡警总局,南段总局设在南斜街。光绪三十年(1904)九月,经袁世凯奏请,清政府成立了巡警部,袁世凯推荐其亲信赵秉钧任右侍郎;南段巡警总办遂改由段芝贵继任;北段巡警总办改由刘金标充任。同年十一月,又成立了四乡海河巡警总局,管辖天津周围四乡及海河一带。是时,天津的巡警便形成了南段、北段和四乡海河“三足鼎立”的格局。
是时,北京前门车站发生了革命党人吴樾炸伤清廷出洋考察五大臣事件,为了加强铁路防范,袁世凯遂由天津南段巡警总局挑选1000余名官警,开办了京榆铁路警察。
光绪三十二年(1906),原直属于直隶总督衙门的工程局和捐务局的全部,以及卫生局的部分机构,并入巡警总局。巡警总局权力扩大,承担了治安、捐务、工程、监督卫生等事务。
光绪三十四年(1908),清政府民政部奏拟承认巡警道官制,将所有省原设巡警等局归并办理,专营全省巡警、消防、户籍、营缮、卫生事务,光绪皇帝很快批准了这个奏议。
宣统二年(1910)四月,直隶巡警道在天津成立。首任道员为舒鸿贻。同时,将天津南、北两段巡警总局合并,改称直隶全省警务公所。将原南、北两段辖区改为东、南、西、北、中五大区,下设29个分区,原天津四乡海河巡警总局从南段巡警总局分离。翌年,南、北两段复分,南段巡警总局隶属于巡警道;北段巡警总局隶属于新练军,仅辖西、北2区;四乡海河巡警总局又附辖于南段巡警总局。舒鸿贻任直隶巡警道道员,一年后,先后改由田文烈、言敦源、罗开榜等人继任。(郭凤岐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