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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米意味着什么?对普通人是标准跑道的半圈,对博尔特是19秒30。对东三环多车连撞事故的肇事司机王加斌,则是腿部截肢、独自承担巨大的经济赔偿和极有可能到来的多年牢狱之灾。记者了解到,如果不出现医疗奇迹,在事故中被严重烧伤的王加斌右小腿和左脚将被截肢。而据资深刑辩律师判断,一旦他逃逸200米的情节最终被警方认定,他将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被送上法庭。
5月27日,在北京东三环长虹桥北侧辅路,肇事司机王加斌驾驶别克君威车剐掉一辆出租车的反光镜后逃逸,随后引发6车相撞。肇事司机被困车内,路人合力救火(图片来源:京华时报)
人身损失:肇事者恐被截肢前天(27日)下午发生的连环撞事故中,肇事的别克车起火,司机王加斌被困,虽经周围司机和路人拼力救援,保住了性命,但双腿被严重烧伤,情况一度危殆。记者今天了解到,王加斌的右大腿骨折,如果不发生奇迹,他的右小腿和左脚将截肢。目前,他已经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情况基本稳定。
在非机动车道内第一个被他撞伤的出租车司机赵师傅头部受伤,伤势同样危重。事故中其他几名伤员均为轻伤或轻微伤,没有生命危险。
法律责任:如定逃逸难逃牢狱之灾警方已准备在合适的时间对王加斌进行问讯,了解当时的全部情况。同时,各种调查取证工作已经展开。警方表示,将尽早收集全部证据,证明或者排除他的肇事逃逸嫌疑。
“如果警方通过现场勘查、他人的证词等证据,认定肇事司机在撞人后逃逸,导致随后一长串事故,那检察院很可能将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起诉。”刑事辩护专家、尚权律师事务所张青松律师说。
张青松认为,在肇事之后、逃逸途中,如果连续出现事故,可以认定肇事者在主观上是“放任事故发生”的态度。“像北京这种车流量,每个人都应该知道自己的疯狂驾驶行为极有可能造成别人的伤亡。如果肇事后驾车不择手段地逃跑,而各种证据又证明逃逸的事实,法官会比较容易认定被告人主观上的‘故意’。”
在事故中,王加斌虽然是加害者,可实际上却也是伤势最重的伤员。张青松说,肇事者本人重伤,即使最后真的截肢,对认定罪名也不构成任何意义。当然,也“有可能”会成为从轻量刑的一个因素。
经济损失:赔偿均由逃逸者“埋单”如果王加斌第一时间停车,保险公司就要在保额内承担被撞赵师傅的医疗、两车车损等一系列费用。可是司机如被认定逃逸,保险公司就省了一大笔钱,全部费用只能由肇事者本人承担。
人保财险理赔中心王峰主任介绍说,车辆商业险的条款明确规定,不支持肇事逃逸、酒后驾车等行为,因此交通事故中只要出现“逃离事故现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等情况,商业险一律免赔。而对交强险来说,出现逃逸行为,保险公司要向受害者垫付医疗费限额的10%,交强险的医疗费上限是1万元,也就是保险公司要垫付1000元抢救费用,不过就是这1000元,将来保险公司也会向肇事逃逸者追偿。
王峰说,垫付的抢救费用只限于受害人,肇事逃逸者即使受了伤,也不在垫付范围之内。
保险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所谓“追偿”,最后基本都做不到,只能是保险公司买单,但交强险对于稳定社会、抢救伤员非常有益,属于公益性的保险。国家有关部门因此要求交强险保费浮动,原则上要保持“不赔不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