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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内容:个人财产以及投资情况是公民的个人隐私,是不应该被公开的。即使是国家公职人员公开个人及家庭财产状况,也应该通过正当的途径来发布。但一些股民的“绝对隐私”不仅被泄露,而且被公开地兜售,这实在是一件让人难以容忍的事情。 |
漫画/盛哲
近段时间以来,随着股市行情的反复波动,一些所谓的私募投资公司、涨停板“敢死队”,先是通过各种手段窃取股民资料,然后通过电话荐股的方式行骗。一天之内来自全国各地的荐股电话有四五个,实在让股民不胜其烦。记者核实,多数网上叫卖的投资者信息是真实的。(据5月30日《广州日报》报道)
个人财产以及投资情况是公民的个人隐私,是不应该被公开的。即使是国家公职人员公开个人及家庭财产状况,也应该通过正当的途径来发布。但一些股民的“绝对隐私”不仅被泄露,而且被公开地兜售,这实在是一件让人难以容忍的事情。
这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社会问题。2009年社科院发布的《个人信息保护现状调研报告》显示,公民个人信息被滥用的情况日趋严重,除刑法中列举的几个适用单位如金融、电信、教育、医疗等外,还有商店、汽车4S店、物业等,甚至去理发店办会员卡都需要填写个人信息。有关单位未能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导致所掌握的个人信息被泄露。社会上也出现了大量兜售房主信息、车主信息的现象,并形成一个产业。
应该追查个人信息泄露的源头并处罚相关的责任人!相信很多人都会这么想。从技术上讲,这并非难事。上述报道中,一个兜售个人信息者连自己的名字和银行卡号都公开了,只要顺藤摸瓜,很容易就能抓到背后的“黑手”。可问题是:谁来追查这样的事儿?公民应该向哪个部门举报?应该如何处置泄露和兜售个人信息的人?调查及处理责任人的依据又是什么?……虽然《民法通则》明确公民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但规定过于原则和粗略,既没有规定保护的边界,也没有明确执法的主体。因此,公民隐私以及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存在的最大的问题就是“无法可依”。
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滞后,早已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近年的全国两会上,几乎每年都有代表或委员建议尽快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实际上,早在2003年,我国就开始组织学者起草《个人信息保护法》;而2008年的一则报道称,《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已经呈交到国务院,但至今未见下文。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个人信息安全所受到的威胁和侵害越来越多,公民对这一问题的不满程度也日益强烈。因此,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工作理应加快节奏、尽早出台。虽然这一领域的立法比较复杂,但也不能无限期地拖延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