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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近段时间以来,随着股市行情的反复波动,一些所谓的私募投资公司、涨停板“敢死队”,先是通过各种手段窃取股民资料,然后通过电话荐股的方式行骗。据称广州全部的股民资料一共有30多万条,全部买下来,要3000元。(5月30日《广州日报》)
本来应该严格保密的信息,是如何被泄露的?不少投资者对自己的个人账户被泄露非常吃惊,但是,当我们面对股民信息泄露的怪象时,恐怕都有一股寒意从心中升起吧?谁能保证自己的信息不会遭遇到同样的泄露命运呢?
美国著名的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家诺齐克指出:“对权利最轻微的侵犯也是侵犯,也是道德上不允许的。”笔者以为,应站在公民隐私权的立场来审视私人信息泄露,并且,不能仅仅止步于道德谴责,而应探讨一种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解决路径。
我们必须确立公民私生活秘密的权利具有正当性,隐私权是个人私生活领域的一道屏障。当下社会,社会生活节奏日益加快,现代化交通设备和通讯工具大大缩短了人际距离,专业化的社会分工使得人们相互依赖,现代社会中的个体必须依附于现代文明社会。这注定了隐私权将面临着无穷无尽的来自公共领域的挑战。进一步说,我们要做的就是防患于未然,达到未雨绸缪的目的。可以说,隐私权作为一种权利的诞生过程,本身就是权利冲突的产物。公众对私人信息泄露的关注也证明了这一点。
虽然在不同场合下隐私权的含义不尽相同,但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个人权利的体现,泄露个人信息就是在侵犯公民权利。
我们必须对一切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保持警惕,即便是对权利最轻微的侵犯也要“零容忍”,这才是文明之道。
泄露个人信息就是在侵犯公民权利,即便是对权利最轻微的侵犯也要“零容忍”。 (朱四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