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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天津市公安局不断深入推进“三项建设”,继续推动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和市委政法委批转的《天津市公安局关于2009—2011年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将派出所基础设施建设置于重要位置,努力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着力破解机制性、保障性难题,坚持不懈,强力推进,实现了逐年上水平的目标,为派出所充分发挥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服务群众第一个平台的积极作用打下了坚实基础。
为进一步推进派出所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市公安局根据上级有关部署,明确要求各分局结合地区实际,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本区县加强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室建设的实施意见,报请所在区县政府批转执行;市局有关直属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帮助指导区县分局协调破解工作中的问题。各分局按照要求,积极争取所在区县党委、政府支持,与相关主管部门研究制定了本区县贯彻实施意见。全市各区县全部下发了《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红桥、南开、北辰、武清、宝坻、蓟县等区县以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了《关于加强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了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室建设组织领导,明确了目标任务、建设标准、工作流程和资金来源。同时,各分局以区域经济发展、重点项目建设、城市拆迁改造为契机,与区县政府职能部门普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邀请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研究解决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室建设问题。工作中,市公安局户政处采取实地考察和调查摸底等形式,梳理汇总派出所和警务室核定民警编制人数、建筑面积、辖区实有人口、产权性质和分类达标等情况,全面摸清各分局派出所和警务室建设现状。在此基础上,划分层次、设定目标,推动全局派出所和警务室建设工作进一步深化。
据统计,近年来,全市各级财政用于派出所建设投资5.63亿元;全市共新建和改扩建派出所204个,新建和改扩建警务室1405个,规范派出所和窗口单位外观标识325个,派出所新增汽车2870辆、摩托车47辆,为派出所购置配发防弹头盔、防弹衣各两千套,派出所民警全部配齐了单警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