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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九部门将于2010年6月1至7月31日,联手以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乡结合部和乡村企业,特别是乡村小砖窑厂、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据了解,专项行动检查的对象是城乡结合部和乡村小砖窑厂、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等用工场所,重点打击并依法取缔黑砖窑。目标是清理无合法证照生产经营活动,依法查处非法用工,严厉打击拐骗农民工、使用童工、强迫劳动、限制人身自由、故意伤害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农村地区及城乡结合部非法用工和违法犯罪活动。检查内容包括依法领取证照的情况,包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及采矿许可、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等;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等;违法犯罪情况,包括拐骗农民工、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
这次联合检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非法用工及使用童工等案件进行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并将无合法证照情况通报有关部门予以查处取缔;对不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或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不参加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理。公安部门对违法扣留各种身份证件,或者以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农民工和未成年人劳动,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拐骗和拘禁劳动者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等。(记者狄慧通迅员晁振源崔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