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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在青岛6号码头,渔船想要在这里上港、卖海货,必须按斤向这里的“渔霸”交纳保护费,虾、虾虎、螃蟹……各种海货都要被“扒皮”,每斤从1元到4元不等,渔民们敢怒却不敢言。
10日上午,在青岛公安局市北分局小港派出所,记者见到了涉嫌敲诈勒索的老刘。见有记者采访,老刘一直低着头声音很小。据了解,老刘曾经是青岛6号码头的看门人,2007年8月份的一天,经常到码头上收海货的曹某和冯某来码头找到了老刘,“他们来找我商量,说这个码头没人管,我们可以占下来,我们帮渔民卖海货,从里面抽成,我觉得挺可行的,就跟着他们一起干了。”
由于老刘对6号码头的地形熟悉,渔船上港的时间他也了如指掌,很快三人便将6号码头“收为己有”。所有要从这里上港的渔船,都要将自己捕捞的海货交给老刘他们贩卖,老刘再找来他们熟悉的鱼贩,将海货卖掉,抽取自己的提成后,再把剩余的钱给渔民。“每种海货我们抽的价格不一样,虾每斤抽1块钱,螃蟹每斤抽4块钱。”老刘表示,这些钱也被他们称之为“保护费”。
“只要有我们在码头上,不交钱的不可能在这上港卖海货。”“渔霸”冯某说,他和曹某早在10年前就认识了,2007年他们因为寻衅滋事被判处有期徒刑。2007年7月他们假释出狱后,便很快找到了老刘,当起了“渔霸”。3年的时间,几个人不费吹灰之力就在6号码头赚了10万多块钱。
5月下旬,小港派出所的民警在摸排中得知了6号码头有“渔霸”的情况,市北区刑警大队9中队的刑警会同小港派出所、边防派出所的民警开始对这里进行调查。他们蹲守两个多星期,并拍到了“渔霸”向渔民收取费用的录像。青岛公安市北区刑警大队的胡东杰大队长告诉记者,在掌握了足够证据后,6日下午,老刘、冯某、曹某三人在6号码头被市北警方一举抓获,一名姓张的“渔霸”趁乱逃走。
据了解,目前老刘、冯某和曹某因涉嫌敲诈勒索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记者张潇元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