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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塘沽物业办,工作人员解释说,居民认为楼房顶层与己无关的看法是不正确的,楼房顶层不仅仅涉及到顶层居民的利益,其实与全楼业主相关,因为它属于全楼的共用设施。据介绍,住房维修基金的使用按照商品房和房改房的性质不同,在使用程序、缴存比例、资金的存留方式上都有所区别。如果这栋楼房属于商品房的话,当公共设施出现损坏等问题时,应该由业委会和物业企业共同提出申请,在塘沽物业办进行登记备案后,到天津市住房维修基金中心提取相应资金。如果在小区没有物业企业和业委会的情况下,由居委会和开发单位向物业办提出申请。
此外,房改房会有所不同。在公产房私有化过程中,原产权单位预留一部分资金用于公共部位的维修,当房屋出现问题时,由原产权单位提出申请,经由业主同意,再按一定比例启用维修基金。
物业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相关规定,商品房维修基金的范围有所放宽,但是现在很多业主对住房维修基金的使用存在误区:一是只要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就认为可以动用房屋维修基金,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这要看出现质量问题的部位是不是共用部位。二是如水、电、气、热、天线等由专业化企业提供服务的项目出现问题时,不属于维修基金范围。三是房屋维修基金是房子的养老金,不随业主的更换而改变,当基金余额不足时会由现任业主按一定比例存缴。(记者张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