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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在任何一个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的市民,再想隐瞒婚史是不可能的了。昨日(25日)获悉,天津市将在年内完成过往婚姻档案的补录工作,为实现全国联网奠定基础,并有力打击重婚、骗婚等犯罪行为。
补录后重婚难发生据天津市民政局婚姻处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市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管理系统录入的数据主要为2003年之后的登记信息。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构登记时,把相关信息提交上网,电脑可以自动显示其婚姻状况及登记记录,并自动排斥重复输入的信息。而2003年之前的婚姻登记信息多为文字档案,因此,此次各区县主要是对2003年之前的文字婚姻档案进行补录工作。
据了解,由于大部分婚姻档案已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各区(县)民政局与本级档案馆密切协商,落实补录场地、档案调阅、保密等工作,确保补录档案的准确性、安全性。同时,各区(县)还统一安装了“婚姻档案补录系统”,并采取抽查、复查等多种手段搞好数据审核工作,以确保数据录入的准确性。经审核确认无误后,向市民政局做“补录信息导入数据库的申请报告”,待软件开发商将数据导入成功,本区(县)婚姻档案补录任务即告完成,这意味着今后当事人恶意重婚现象再难发生。
再婚时出示离婚证据介绍,通过连接全市各级婚姻登记机关的网络系统,凡是有过婚史的再婚人员,在网页上的记录都是用红字显示的,初婚人员的记录都是用绿色的字迹显示,而正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主控中心电脑网页显示的是黑色的字迹。在登记时,男女双方如若一方曾有婚史,在当事人彼此都了解的情况下,必须出示离婚证才可以重新登记结婚,而如果存在一方向另一方隐瞒现象,为保证婚姻的真实性,工作人员一般会婉转告知隐瞒婚史的一方,希望他(她)能在和自己未来的爱人协商好后,再携带离婚证明来办理登记。
【新闻延伸】
个人婚姻信息不是谁都能查
虽然全市婚姻登记查询系统已经全面建成,但为了保证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并非每个市民都可以上网查询他人的婚姻状况,婚姻状况仍然是个人隐私内容,受到法律保护。只有婚姻当事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以及律师或其他诉讼代理人可以持有效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查阅婚姻登记档案。也就是说,在正常情况下,市民只有带着自己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和未婚夫(妻)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相关手续,在进行到网上登记结婚这一步骤时,系统才会告诉你,“他(她)”是否已婚。(记者单学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