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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是南开区天泰花园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因期满未能完成换届选举,已于2008年解散,至今未有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撤出后,2009年下半年,原物业管理用房被人出租。截至目前,业委会印章仍在使用。因印章使用涉及全体业主或部分业主物权、经济利益,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管理,依法收回并暂存保管业委会印章,在业委会未能依法恢复活动之前禁止使用。孙先生
附记 南开区物业办对以上读者反映给予回复。天泰花园于1999年7月入住,共有429户。该小区截至2008年已先后有多家物业公司服务,都因收费标准低以及业主不满意物业服务等原因撤出。2008年7月至今,该小区一直未选聘专业化物业公司管理,处于业主自治管理状态。小区业委会成立于2007年8月,由于物业公司退出,大部分成员辞职,仅余2人牵头实行自治,业委会印章正在这二人手中。
反映人孙先生对“仅余”两位成员的业委会的合法性提出质疑,希望各相关部门重视天泰花园小区物业公司退出后的一系列管理问题。记者查阅了《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中规定:业主委员会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由五至十五人组成。
对于反映人提及的小区原物业管理用房被出租的情况,天泰花园所属南开区长虹街办事处表示,原物业管理用房被二位牵头人“出借”给小区一个底商药店。去年四季度居委会接到反映后已对其提出批评,并要求其立即收回房屋。药店给予900元补偿,二人遂将900元纳入社区保洁费并公示。而反映人表示原物业管理用房实为今年4月份收回,还有原来的办公设备现只余两个柜子。这些遗留的问题该如何解决?
就居民的反映,南开区物业办表示已与天泰花园所属长虹街办事处协商,计划采取两方面措施:一方面派人与反映人及印章使用人进行沟通,规范印章使用,对于违反规定使用印章的行为予以纠正,力求达成共识,维护小区稳定;另一方面尽快按照《天津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活动规则》的规定组织选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记者走访了天泰花园,接受访问的居民大多表示欢迎相关部门的措施,以合法的程序产生新的业委会。对天泰花园的情况,市国土房管局物业处相关同志建议,广大业主要从物业公司的频繁更换中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从实践看,每更换一次物业公司,既会影响到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也会给业主的共有财产带来一定损失,有的甚至是无法挽回的。因此,每一位业主要从维护大家的共同利益出发,依法理性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在有不同意见时求大同、存小异,待新的业委会产生后,做好新的物业公司选聘工作。本报记者张振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