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运河南路新三条石桥附近被封公厕。 align=center bgcolor="#E0E0C9" warp>子牙河南路永乐桥下的公厕暂停使用。 7月1日起,《天津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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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center bgcolor="#E0E0C9" warp>南运河南路新三条石桥附近被封公厕。 |
align=center bgcolor="#E0E0C9" warp>子牙河南路永乐桥下的公厕暂停使用。 |
7月1日起,《天津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中规定,除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厕应当全天免费开放外,公厕因维修养护需要临时停用的,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公示停用期限,以及公厕不能挪作他用等。但在采访中发现,本应给市民提供方便的公厕却因各种原因给市民带来了不便。
经费问题 设施损坏维修难
昨天,记者在红桥区子牙河南路永乐桥与金钟桥间看到,一座造型新颖的公厕门前立了一块写有“电线被盗,暂停使用”的牌子。“电缆线已被盗好几个月了,公厕没电,粪池里的污物无法排放”,一位中年男管理员说,“因相关经费等问题得不到落实,所以公厕电源的事情就一直拖着。”
记者在河东区八纬路与九经路交口的便道看到,一位年轻的女管理员正站在一座公厕门口不停向欲使用公厕的路人进行解释:“公厕的管道全坏了,需要大修,请您多走几步到八经路口的公厕吧。”据了解,该处公厕使用已有四五年了,管道出现老化坏损不能排放粪便,急需进行整体维修,具体什么时间安排维修尚不清楚。
管理缺位 新公厕成了摆设
昨天,市民崔先生在河北区金狮桥东侧发现路边设立着一块蓝色的写有“公厕向前100米”字样的标志牌,但他向前找寻了一二百米也没见公厕的影子,最后他一直走到金钟河大街与王串场一号路交口处,才在便道上找到了一个新型的公厕,但是公厕的大门紧锁不能使用。最后,他在一位大娘的指引下,跑到道路对面的超市里才解决了内急问题。路口一名报贩告诉记者,金钟河大街上设置的公厕标志都是以前的老公厕的位置,现在老公厕全拆了,但这些标志还立在路边。他指着路边的新型公厕说:“这个新型公厕自从建好后就成了摆设,到现在有一两年了,始终未向市民开放过。”
昨晚,记者采访中得知,在南开区城厢西路与鼓楼中街附近、万德庄大街与卫津路交口等处的公厕,都是自从建好后,相当长的时间并未向市民开放。而在南运河南路的新三条石桥附近,一个粉色和白色相间的新型公厕也没有向市民开放,为了公厕的玻璃和室内的设施不被人破坏,有人用木板将公厕的门窗钉死。
违规公厕处罚有规可循
市市容园林委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本市公厕数量无法满足市民如厕需求,同时有部分公厕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开放或开放不到位。对此,《天津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规定,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厕所应当全天免费开放。另外,公共厕所因维修养护需要临时停用的,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公示停用期限,并向区县环卫部门备案。公共厕所停用时间超过48小时的,应当就近选择适当地点设置活动式厕所或者采取其他方法解决公众用厕需求,这样在制度上避免了公厕随意停用现象。同时,《天津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损毁、移动、停用、占用、拆除公共厕所及其附属设施或者改变其用途的,责令其恢复原状或者补建;拒不恢复原状或者补建的,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按照重置价格赔偿损失;未按照规定时间免费开放的,责令其改正,可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社会学家表示,政府加大对公厕硬件设施投入建设的同时,在对公厕管理上还需再提高管理水平,依据《天津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的条款进行日常管理并严格执法,特别要杜绝人为的管理缺位和相互推诿,只有全社会都来关注公厕问题,目前公厕所存在的问题才能得到及时、妥善的解决。
郭子斌刘学强摄
(奖刘先生、齐先生、崔先生信息费各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