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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记者从天津滨海新区了解到,滨海新区每年将设置1.87亿元专项节能资金,以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工业项目发展,形成支持节能的稳定资金渠道,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根据《滨海新区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到2011年,滨海新区万元生产总值能耗较2009年下降8%。到2015年,万元生产总值能耗较2010年降低20%,年均下降4.4%。全区将建立起较完善的节能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市场主体自觉节能的机制。
据统计,天津滨海新区全区工业能源消耗占区内能源消费量的80%-85%,工业节能为重中之重。节能专项资金将用于支持节能技术改造、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等,做好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流通业和民用节能、农村节能、政府机构节能。
天津滨海新区鼓励各种不同类型节能项目的推广实施。比如,工业节能项目最高可获得300万元财政补助,建筑节能项目最高可获得50万元财政补助,国家级、市级先进单位和个人可获得10万元和5万元、1万元和5000元不等的财政奖励。(记者张晓辉罗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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