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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13时30分,鸡西市恒山区恒鑫源煤矿发生一起透水事故,事故发生时井下共有26人,除生产矿长和值班井长成功升井外,24人被困井下。据鸡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方东初介绍,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煤矿企业违法违规组织生产,未采取有效探放水措施,现场管理、日常监管工作还存在漏洞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8月2日东北网)
这一条新闻乍一看,跟以往的矿难新闻没什么区别。但仔细一读就发现,事故发时26人中有两人是生产矿长和值班井长。这让人不禁联想到日前下发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煤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也就是说,事发煤矿的领导的确是遵照国务院要求,与工人同时下井了。然而,同时下井却并不是同时升井,除了两名领导之外剩下的24名矿工,全部被困井下。这不由得让人认为,这是否又是一个“领导先走”的事例?
如果真是如此,还真要感慨矿工们在性命攸关的时候,仍然是“舍生取义”,如此“大义凌然”地为领导着想,让“领导先走”了。不过,笔者以为,这种可能性虽有却小,相反的是,领导为什么会先升井这个问题,值得探讨。
其一,领导根本没有下井,或者只是在井口“喝茶”。恰如有网友所说,“即使下去了,也没到真正的作业区,而是在洞口边上电梯门口等着呢,所以一见出事,自己先溜了”,“其实他俩人可能压根就没入井,事故出现后补个签名就算入井了,反正入井的24人都没上来,谁来举报他们呢!”……事故发生的原因是“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煤矿企业违法违规组织生产,未采取有效探放水措施”,既然明知矿井违法生产,未采取有效措施,那么矿领导拿命开玩笑,真的会下井吗?即使下井了,恐怕也是处于最佳的逃生位置,一旦出事就能够迅速升井吧。
其二,领导下井了,不过领导的业务素质好、安全意识高、逃生能力强,所以就率先升井了。领导们的业务素质到底有多高,外界自然不清楚,但是至少他们是清楚知道煤矿违规生产的严重后果的,心中绷着一根弦,警惕性高,一旦发生事故跑起来自然就快了。
其实,我们质疑“领导下井”为何变“领导升井”,并不是说领导的命就比矿工轻贱,而是我们担忧,“领导成功升井”又是一种对矿工生命的忽视。毕竟,自7月23日国务院下发通知以来,数个省份接连发生煤矿事故,这些事故中基本上都没有矿井领导在现场。这种情况让人不由担心,国务院通知可能沦为一纸空文。
矿井领导是否真的下井,下井之后是否真的关心了安全问题,一旦发生事故如何处理……这些都是细节也是要害问题。恒鑫源煤矿事故“领导成功升井”是一个提醒,提醒相关部门如何落实和监督国务院通知,让矿井领导们不仅要下井,而且下井之后要真正了解问题、解决问题,而不是一旦出现事故就留下矿工,自己拔腿先走“成功升井”。(文/闻天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