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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南省公安厅在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后,决定自7月29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取消豫O号牌,所有党政机关和政法机关使用的豫O号牌,全部采用自编自选方式更换为民用号牌,转籍至各省辖市车辆管理所。(8月2日《人民日报》)
平心而论,河南公安厅此番整治“公务车”、“特权车”初衷是好的。但综观各地近年来的“特权车”整治活动,总能感觉到一个共性的规律:过程艰难曲折,效果差强人意。到最后,各地“特权车”并未因治理而根除,遇事收敛,事后反弹,各地清理“特权车”大多陷入了“清理—好转—复发—清理”的“怪圈”之中。
其实,“特权车”之所以屡禁不止,大行其道,其关键在于各地整治活动将重点放在了整治特权车牌,而没有根除一些人心中的特权思想。公务人员和领导干部的特权意识根深蒂固,不仅在公车领域如此,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同样也是官员特权意识的表现。一些有形特权车易于取消,更多无形特权车却难于治理。比如公车泛滥和公车私用问题,“换牌”行为又能如之奈何?据有关方面统计,我国用于公车采购的金额呈年年上升趋势,2009年仅公车采购一项就不低于900亿元,而用于公车耗费和相关费用不低于3000亿元。
“特权车”没有了特权号,融入寻常百姓民用号牌中,还官车为民车形象,只是表象“官民一致”。解决特权车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换个号牌,而在于严格执法,进一步要求应该是取消特权观念。
笔者以为,要从思想作风上正本清源,打破权力者的特权魔咒;制定刚性监管机制,给特权人物戴上紧箍咒,通过严格执行制度念“咒语”,铲除公务人员的特权思想;切实推进公务作风的转变,树立良好的公务车形象,更为关键。作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政府,应当摒弃所有的“特权”思维,不能与民争利。不仅是公车号牌,在公务员住房、医疗、子女上学等各个环节,都应该体现一种公仆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