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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3日称,已向各商业银行发布通知,要求其立即对本行所有服务项目的收费进行自查清理,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争议较大的收费项目要对定价水平进行合理性评估。银监会要求,各商业银行对违反规定的收费项目,要立即停止收费。(据8月4日《新京报》报道)
从“零钞清点费”,到“ATM跨行取款费”,再到“打印账单费”,近年来银行业的收费涨价风起云涌。据银监会内部人士透露,2003年《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时,银行服务项目仅有300多种,现在已发展到超过3000种,在服务翻倍的同时也开始收费。
面对如此银行收费涨价潮,监管部门出面要求清理、规范,当然必要、值得欢迎。但细看银监会的具体要求内容,却又有些失望。
比如,对于服务收费项目的清理仅仅限于银行的“自查”,而不是“他查”。自己查自己,当真能把问题查清楚并“及时整改”?再如,“对争议较大的收费项目定价水平进行合理性评估”,评估无疑很必要,但问题是由谁来评估?
银监会要求“违反规定的收费项目,要立即停止收费”。问题是,对于违规收费,岂能仅止于“停收”?此前已经收了的难道就白收了,其违规行为难道不应被再追加处罚?
银行收费项目之所以爆炸式地猛增,银行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是一个方面,但归根溯源,在于相关的公共监管制度配套的滞后、不到位。比如,银行设置新的收费服务项目,究竟应该遵循怎样的程序。怎样测算定价成本、由谁来测算,是否应该以及如何征求听取消费者意见,现行法规均没有一个明确严格的说法。
据悉,银监会和发改委目前正抓紧对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走法律程序,《办法》的草案最快本月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