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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名妇女为吸毒多年来花费了约四百万元人民币。一贫如洗的她,为了获取毒资,在自己身怀死胎的情况下,又伙同两名男子去碰瓷。日前,红桥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本报曾报道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当庭做出一审判决。
今年三十三岁的被告人张某说,她于1992年到广州打货时沾染上了毒品。从此之后,她先后花费了四百多万元购买海洛因。在案发之前,她已经一无所有。张某说,她曾到一家门诊进行治疗。在此过程中,她认识了同样吸毒的男子宋某,两人很快就成了情侣。由于没有经济来源,两人经预谋,决定骑自行车去碰瓷。而此时,她正好身怀一个死胎,这成了他们碰瓷的一个很好的借口。在不到五个月的时间里,张某伙同宋某和杨某共实施碰瓷五起,获得钱财1.18万元。这些钱大多被三被告人用于购买毒品。
庭审中,张某表示“碰瓷”是她提出来的,在实施作案时,让宋某等人驮着她出去溜达,看到机会就撞。
公诉人问宋某:“你碰对方的车是违背你的意志吗?”宋某说:“不违背,我就是逮违章车辆。”宋某还说,他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构成“碰瓷”,因为当时他们不在机动车道上。公诉人宣读了大量证据,欲证实宋某一伙实施了敲诈行为。
恨死海洛因了
对家人说抱歉
合议庭经合议后,当庭对三被告人做出一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张某、宋某有期徒刑两年半,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两年。法官表示,三被告人借张某怀孕之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敲诈他人钱财,他们的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宣判之后,记者与张某进行了面对面的对话。她说:“是毒品害了我,现在恨死海洛因了。它不仅让我倾家荡产,而且还让我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现在我不仅要向被害人道歉,同时也要向自己的家人说声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