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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天津是全国缺水形势最为严峻的地区之一,也是全国开发利用地下热水资源最早的城市。然而,近年来地热水、矿泉水大量无序开采,加之地下水补给不足,给地下水管理和控制地面沉降工作带来一定的压力。昨天上午,一次为期两周的地热水、矿泉水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全面启动,对全市120家地热水、矿泉水用户用水、节水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未申请计划用水指标的单位,将被下发整改通知,责令限期依法申办计划用水指标。
人均370立方米 本市严重缺水
本市是资源型缺水城市,水资源总量15.7亿立方米,加上入境和外调水量,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过370立方米,是全国缺水形势最为严峻的地区之一。作为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地下水年开采量超过全市年供水量的1/4。
2006年12月1日,《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取用已探明的地热水、矿泉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取水许可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凭取水许可证向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采矿许可证,并按照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开采限量开采。”2007年3月初,市水务局启动了为期两年的全市地热水、矿泉水取水许可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截至目前,全市120家地热水、矿泉水用户中,仍有近一半未按规定办理计划用水指标。
此次活动中,执法人员将重点检查各地热水、矿泉水用户取水许可及计划指标办理情况、水源状况、计量设施和节水措施应用等内容,对未按规定办理计划用水指标的用户现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办理相关手续,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罚,对已办理用水计划指标的用户进一步规范管理,达到科学开发、高效利用地热水、矿泉水资源的目的。
计划用水指标 每年年初申报
昨天的启动仪式后,市节水中心出动30余名执法人员,兵分六路奔赴全市各区县。上午9时,记者跟随水务局节水办的执法人员来到河西区某房地产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今年并未办理计划用水指标手续。当打开该公司院内地热井井口时,一根直接为大厦输水的地下水水管赫然眼前。水务局执法人员强调:“地热水是不允许作为商品对外出售的,该公司的转供水设施系统是违规的。”执法人员当即下发了执法检查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尽快补办手续。
天津市节水事务中心副主任高孟川表示,水务局此次开展地热水、矿泉水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主要是对非生活用水户取用地热水、矿泉水具备相关资质和有关手续与否进行核实。“我们将对这些单位是否具备取水许可证、是否办理计划用水指标以及这些单位所安装的取水计量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进行检查。由于地热水属于矿产资源,我们将根据‘现实’和‘实际’,为各单位核定一个计划用水指标。即根据当年全市水资源总量及对单位近年用水量进行评估,得出一个计划用水量指标。该计划用水指标需每年申报、每年核定。”
“据粗略统计,全市120家取用地热水、矿泉水的单位,目前有一半单位未办理计划用水指标。未办理的单位需在三日内到水务局了解相关法规,并及时补办手续。”高孟川还表示,该手续需每年年初申报,提醒各单位注意。若市民发现违规使用地热水、矿泉水的公司,也可拨打88377474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