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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9月17日,记者从本市公安消防部门获悉,为全力维护本市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从18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市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即日起至10月9日,重点整治联合国气候会议活动场馆、驻地及周边单位,国庆期间重点检查辖区党政首脑机关,供油、水、电、气等公用设施单位,交通通讯枢纽单位,公共娱乐场所。第二阶段从10月10日至10月31日,重点整治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的检查验收。第三阶段从11月1日至12月31日,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圣诞节和元旦期间重点检查宾馆、饭店、大型商场、超市和公共娱乐场所。
专项行动中,将重点排查是否建立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是否被锁闭、封堵或占用,影响安全疏散;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是否被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是否缺少、损坏和指示错误;建筑消防设施是否经过检测并保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是否实行双人24小时值班,值班操作人员是否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并组织进行演练;职工是否进行了消防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特殊工种人员是否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严重消防违法行为,将采取拘留、责令“三停”、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等措施。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特别将建设工程的售楼处、民工工棚宿舍、“六小”单位等场所纳入了检查视线,将逐一排查,彻查隐患。对售楼处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展示沙盘,一律责令拆除,对屡次锁闭、封堵、占用安全疏散通道,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大量使用可燃材料装修,以及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一律从严处罚。(记者赵颖妍 通讯员陈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