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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李秉仁(中国网 杨楠)
天津北方网讯 长期以来,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一直将节能减排作为工作重点,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为应对气候变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但是,应对气候变化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任务依旧艰巨,挑战依旧严峻。下一步,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将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为我国中长期节能减排目标、应对气候变化做出切实贡献。
在国新办9月20日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李秉仁介绍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一)加强建筑节能体制机制建设
继续完善建筑节能法规体系。编制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继续完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研究完善经济制度,形成鼓励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绿色建筑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财税政策体系。继续推动建筑节能科技进步。
(二)继续抓好新建建筑节能
继续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的监管力度。全面推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等制度。继续推动有条件地区执行新建建筑65%的节能标准。大力推广绿色建筑。
(三)加大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力度
督促和引导地方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实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力争2010年全面完成国务院确定的1.5亿平方米的改造任务。对已完成的改造项目进行验收,确保改造项目实现预期的节能环保效果
(四)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
在全国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扩大能耗动态监测平台的试点范围。指导地方对高能耗建筑实施节能运行与改造。抓好两批30个高校的“节约型高等学校”建设工作。
(五)推动低碳生态城市建设
建立完善低碳生态城市指标体系,研究低碳生态城市发展模式、规划理念和实施方法,集成推广低碳生态城市建设适用性技术。
(六)抓好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成规模应用
继续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及农村地区示范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为重点,引导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向更高水平发展。
(七)建立健全建筑节能统计、监测及考核评价体系
指导各地加强建筑节能的立法工作。促成各地人民政府把建筑节能纳入本地单位GDP能耗下降的总体目标。组织开展建筑节能检查,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
(八)推动市政公用事业减排
加强垃圾填埋气体治理,加大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力度,研究污水再生和污泥处理减碳技术。加强规划的科学编制和实施,重视完善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发展绿色交通,推行无车日。
(九)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增加城市范围内的碳汇
积极倡导在城镇园林绿化建设中广泛应用乡土植物,大力推广“节地、节水、节材”的园林绿化技术。
(十)继续加强国际合作
继续办好国际性会议,充分发挥国际交流的平台作用。继续组织实施好已经开展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积极拓展国际科技合作渠道。(记者程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