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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日,消费者王先生向本报反映,“十一”期间他购买的一块和田玉被检验部门鉴定为大理岩,因商家在饰品名称上的含糊其辞,维权过程中困难重重。
“十一”期间王先生到外地游玩,一珠宝店服务员推销店内的和田玉,因出示的证书上明确标注为“玉石”,花数千元购买了一块。但回津后到检测中心检测,发现这块“和田玉”其实是大理岩,实际价格也就几元钱。但鉴定专家表示,因为大理岩的确是玉石的一种,所以商家给出的“玉石”证书并没有错。由于购买凭证上也没有标明该玉石是和田玉,因此王先生的维权之路困难重重。
昨日,记者在市质监局金宝饰品监督检验中心了解到,商家在饰品名称上设陷阱并不少见。例如“950铂戒指”在证书上被标注成“950戒指”,“红宝石戒指”被标注成“宝石戒指”,“祖母绿”被标注成“绿色宝石”等,这些含糊其辞的标注都会给商家的欺骗行为提供可乘之机。
市质监局金宝饰品监督检验中心表示,因为人工处理宝石、合成宝石等在学术上也属于“珠宝”、“玉器”的大范围,很容易让消费者上当,并给以后的维权带来困难。(记者宋雪飞通讯员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