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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查获的杨华、王金龙印制假行程单窝点。
在短短7个多月内伪造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500余万份,非法获利12万余元。杨华、王金龙等9人因涉嫌非法制作假发票罪,近日被移送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据悉,这是2008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将行程单纳入税务发票管理范围后,河南省办理的首例涉及此规定的案件。
行程单是旅客购买国内航空运输电子客票的付款及报销的凭证。2008年5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发布文件,规定将行程单纳入税务发票管理,民航局经税务总局授权负责全国行程单印制、领购、发放、开具、保管和缴销等业务。伪造的行程单属于假发票。
机票难卖,销售者另觅“发财捷径”现年28岁的杨华系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人,2001年7月大学毕业后到郑州某票务公司销售机票,一干就是8年。2009年10月,因种种原因机票销量一直走低,杨华陷入困境,只好回到其在郑州市红旗路的租住房休息。
因工作关系,杨华对行程单的作用非常了解:单位或旅行社可以用它报销或冲账,全国各个航空公司的私人代售点也需要。而伪造的行程单都是空白的,可以随意填写行程,使用起来比假发票更为灵活,且投资不大。想到此,一个大胆的设想出现在杨华脑海中:倒卖假行程单赚钱。
一天,杨华的朋友刘俊宁、高瑞齐(均另案处理)来找他玩,杨华把“合伙倒卖假行程单”的想法告诉他们,刘俊宁、高瑞齐欣然同意。但考虑到假行程单进价在1角2分左右,搞设计、印刷出身的刘俊宁提议:“干脆购买印刷设备,自己印制。”杨华和高瑞齐一听十分高兴,3人当场约定:平均出资、利润均分,同时做了分工:杨华负责联系客户,对外销售;刘俊宁负责印刷;高瑞齐帮助刘俊宁印刷并打杂。
出师不利,4合伙人“分道扬镳”杨华等3人随即投资2万余元购买了机器设备,在刘俊宁的老家河南省长垣县恼力镇周村开始生产。但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第一次印制出的10万份行程单被客户以纸质不好和色彩差等原因全部退回,2万余元的投资打了水漂。由于没钱购进原料,2009年11月刘俊宁找到同学王金龙加盟。
今年29岁的王金龙曾用名王广慧,是江苏省铜山县何桥镇肖庄村人,2002年毕业于河南省某市轻工业学院成教班。当时,王金龙因赌博欠下几万元债务,正急着寻找挣钱的门路,一听刘俊宁说印制行程单利润大、赚钱快,立即借了9万元加盟进来。
经过反复试验,杨华等人印制的行程单纸质、印刷质量等已经很接近民航总局要求的标准了,于是大批印制起来。但由于技术还是不过关、责任心也不强,在接下来的2个月里,刘俊宁、高瑞齐印制出来的行程单出现了大量次品,这让主要投资人杨华、王金龙非常着急。
一份假行程单售价一两角钱,熟知行情的杨华知道,要想挣钱,只能以量取胜。他频频催促刘俊宁加大印刷量,每天至少印制出3万份。但刘俊宁、高瑞齐我行我素,每天印制出的行程单不到3万份,其中三分之一还是废品,一直赔钱。杨华和王金龙觉得冒着很大风险做这件事,却挣不到钱,便分别支付给高瑞齐、刘俊杰3000元工钱,和他们“分道扬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