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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虹表示,租房行为是真正的消费行为,我国应该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利用法律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如可规定“合同期间不得涨房租”,“每次房租上涨幅度不得超过3%”,“不得强行中止合同”等条款,还可以规定房租的最高上限,再加上相应的处罚条款,依法保护租房者的利益。
她说:“年轻人在度过购房的积累能力后再购房,压力和风险就会大大降低。”
第三,政府自身或鼓励企业也可提供长期租赁的住房,弥补和引导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切实帮助年轻人度过这个购房积累期。
第四,控制好房价上涨速度,形成较合理的租售比。秦虹认为,我国目前购房年龄降低,与房价上涨过快不无关系,如果收入增长的速度长时期持续低于房价上涨速度,低龄化、超前性、恐慌性购房就很难避免。
秦虹表示,今年以来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目标就是抑制房价过快上涨,这有利于年轻人合理安排购房计划,减少盲目购房和勉强购房带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