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 “宝鸡道花鸟鱼虫市场的一家宠物店为了防盗,竟然在大门上张贴了‘小偷进屋剁手’的警示语,看着让人害怕。”昨日,天津市民刘女士反映。据女店主介绍,店铺繁忙时,经常会有小偷乘虚而入偷东西,因此才写句狠话解气。天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月恩表示,如果店主抓住小偷并发生了警示语上写的剁手行为,肯定是触犯《刑法》,但如果店主只是为了写句狠话解气,只能说是违反了《天津市民文明公约》,但不涉及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