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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基层交警大队当晚,在大庆商厦灯岗附近发生一起车祸,正在夜巡的龙岗公安分局民警前往处理。 秦斧晨摄 |
近日,5年前曾在全国警界首个取消区内派出所的黑龙江省大庆市警务改革再出新举措:市区交警勤务大队的265名交警、市区公安消防科近70名工作人员全部划归18个公安分局,同时将市区交通、消防管理权限下放到分局,从此不单设警种,形成全警管安全格局。无论刑事、治安,还是交通、消防,不管哪类案子,分局民警都能伸手管。至此,大庆市的民警成为国内首支“全能警察”。
不再各扫门前雪
取消交警大队后,公路巡逻民警也要处理遇到的治安案件
11月6日上午,记者在大庆街头随机采访了一名执勤民警。张警官是一名刑警,今天是第一次执行交管任务。他说:“过去城区分局民警没有交通执法权。因此,交警在路面执勤时,附近发生打架案件,却要等着分局出警;分局民警出警时遇到堵车,只能在车流中等待交警疏导。这次改革后,交通、消防警力的大幅提升,缓解了长期存在的警力不足问题。”
目前大庆市市区共有交警409名,与1990年相比减少了100多名,而机动车保有量却增加了15倍,警均承担56.2公里道路、1330余台机动车的交通管理任务。而且,在409名交警中,只有235名能上路执勤,执法覆盖面很难满足交通管理的需要。
大庆市公安局局长曹力伟说:“这次改革,是对警务资源的一种优化配置。目前的交警和消防人员编制,根本满足不了社会发展对警力的要求。因此,我们在编制不增加的情况下,只能选择体制改革。”
改革后,公路巡逻民警也要承担遇到的治安案件的处理责任,对刑事案件则要先期控制,然后移交属地分局。改革后全市一级重点防火单位由消防支队负责,分局对辖区二级、三级防火单位负责,并对辖区一级防火单位负有监督检查的职责。改革后保留的消防支队负责对分局防火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实现全警管安全
消防支队并入分局社区队后,直接管消防的民警增加了10倍
大庆市公安局公共关系处赵处长介绍说:“改革后,市区交通事故出警半径缩短,出警速度提高。比如,让胡路交警大队到星火牧场出警,需要跑45公里,耗费近一个小时,但如果由喇嘛甸分局的驻村民警出警,只需要几分钟。而且,由于人熟、地熟、情况熟,分局民警处理因轻微交通事故引起的纠纷也更为方便。”
“通过改革还可以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执法公信力。”曹力伟说,大庆近几年90%的火灾事故都发生在分局管辖的三级防火单位,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分局的消防权限太小,200元以上的罚款都要到属地消防科审批,管理效率低下。改革后,分局权限进一步扩大,更加有助于加强社会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树立执法权威。
新的编制实施后,大庆市将265名勤务大队的编制划到分局,市区直接管理交通的民警达到过去的5至6倍。过去,公安消防支队管辖的5个消防科工作人员不到70人,并入分局社区队之后,直接管理消防的民警增加到过去的10倍。遇到什么事,就管什么事。警察的职能全了,执勤的警力增加了,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全警管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