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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闫秀锁做客人民网天津视窗(摄影:李若)
天津北方网讯 11月8日电:据了解,自争创活动开展以来,西青区检察院党组认真落实争创思路,每年年初根据上一年各项工作在全市检察系统的考核情况明确年内工作应当达到的具体目标、位次,制定争创措施,并将完成目标情况纳入年终目标量化考核中去,各部门争相践诺,创新工作,推出了一批特色亮点工作。特别是西青区检察院的信访工作,取得较大成效。
近日,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闫秀锁,做客人民网天津视窗参加天津市基层检察长“话争创”系列活动。对此他谈到,信访问题是构成社会不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检察机关具有化解信访案件的职能作用,承担这项职能的主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但随着社会矛盾多样化、突发性强等特点越来越突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过程中各职能部门都有可能出现和引发信访问题。
闫秀锁说,“如何有效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充分整合检察资源,实现在各个检察环节案结事了,息诉罢访,是西青区检察院一直以来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闫秀锁介绍,通过实践,西青区检察院制定了《涉及群众利益重大案件风险评估制度》,实行了《关于构建大控申格局的规定》,在信访案件的处理上变控申接待部门的独角戏为大合唱,形成由检察长负总责,控申部门承办督办,其他部门联动协作,干警人人参与的信访工作格局,整合全院资源,有效处理信访案件。
他说,在这一格局中,西青区检察院不断更新信访工作理念,深入探究信访案件的内在原因,努力帮助信访人解决实际问题,积极追求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信访人心理平衡效果有机结合,做到了彻底息诉罢访、化解矛盾,促进和谐。
闫秀锁介绍,2008年2月,李某等四人因不服公安西青分局不立案决定,来到西青检察院要求立案监督。来访人称:他们自筹资金,为天津市某铅笔厂加工产品。在双方合同订立前,该厂隐瞒加工工序和夸大单位时间加工数量,而在验收加工产品时,故意刁难,不予回收产品,以骗取加工户机械设备押金、租赁费和培训费,故向公安西青分局举报该铅笔厂法定代表人张某某涉嫌诈骗罪。
公安西青分局经侦查,做出不予立案的决定。李某等人对此不服,情绪异常激动,扬言“如不能解决,就在‘两会’期间去北京上访”。接访后,西青区检察院要求公安西青分局说明不立案理由,并立即抽调控申科和侦查监督科的业务骨干,组成专案小组。
一方面稳定当事人的情绪,同时对该案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调查结果不能认定被举报人涉嫌犯罪,但通过多次接触上访人,了解到李某等四人均为下岗人员,生活困难。
西青区检察院决定从挽回上访人的经济损失入手,解开双方当事人的心结。在暂时不向当事双方透露调查结果的情况下,专案组的同志耐心的做起了双方的民事调解工作。调
解整整进行了4个多月。办案检察官耐心疏导、反复斡旋,一笔一笔地帮当事人双方核算账目,计算损失,衡量得失,终于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拿到9万余元的经济补偿款那天,李某等人激动地表示不再上访,要用这笔钱再创业,用实在的业绩感谢检察官。
闫秀锁总结,实际工作中,西青区检察院还创造性地开展检察委员会委员接待制、点名接访以及到九个街镇巡回下访等多种接访模式,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近期,天津市检察院、西青区委以及天津市纪检委分别转发了西青区检察院的信访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