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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上午,温岭市新河派出所民警陈昌涛强奸卖淫女案件在温岭市人民法院审理。在近三个小时的审理过程中,由于涉及个人隐私,此次温岭人民法院依法采用不公开审理制度,谢绝一切媒体采访。
随后笔者通过温岭人民法院内部人员了解到,在审理中,经温岭人民法院合议庭评议对民警陈昌涛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昌涛犯强奸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之规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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